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辆受损,赔偿问题需要按照一定规则来处理。 首先,赔偿的责任划分很关键。如果交警已经认定了事故责任,那么责任方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一般来说,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会按照这样的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 其次,关于车辆损失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如果车辆需要维修,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要是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 另外,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最后,说说赔偿的途径。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要是肇事方不愿意赔偿,作为受害方还可以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也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鉴定:是对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损失程度、维修费用等进行评估确定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