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60岁发生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家里有位亲戚,已经超过60岁了,还在一家单位工作,前段时间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伤了。现在我们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按照工伤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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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超过60岁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赔偿,而是要依据人身伤害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赔处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为何超60岁一般不按工伤赔偿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便不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此时,用工单位聘用的,双方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所以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例如,老张62岁被某单位聘用,工作时受伤,就不能按工伤认定程序索赔。 ### 超60岁工伤的赔偿依据及范围 超60岁劳动者受伤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赔偿范围如下: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例如,伤者在某医院治疗,花费了3万元,有医院的收费票据,那么这笔费用就可以作为赔偿依据。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比如,伤者原本每天收入200元,因伤误工30天,那么误工费就是6000元。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例如,伤者就医及转院过程中,打车、坐救护车等产生的费用都可以要求赔偿。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死亡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特殊情况可按工伤赔偿 如果在未满60周岁前已经开始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并持续至今,同时尚未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仍然有权利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例如,老李58岁到某单位工作,61岁时受伤,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未领取养老金,这种情况可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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