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几天后才发现是工伤该怎么赔偿?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几天后才发现是工伤这种情况出现时,要进行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 第一步是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即使是几天后才发现是工伤,只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就可以。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就是赔偿计算和支付。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构成伤残等级,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