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中双方都无责该如何赔偿?
我开车在路上和另一辆车发生了交通意外,经过交警认定,我们双方都没有责任。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人也受了点伤。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偿,是各自承担损失,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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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意外中,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即便双方都无责,交强险还是会发挥一定的作用。在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这意味着,双方的保险公司会在各自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对对方的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其次,如果损失超出了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的部分,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双方都无过错的,一般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损失。例如,双方可以协商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各自承担50%的超出部分损失。 而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特殊保护。但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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