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主责,对方该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当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赔偿的问题。 首先,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财产损失赔偿则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上物品损失等。 其次,赔偿的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般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分担。在对方主责的情况下,通常对方要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可能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常见的主责比例为70% - 80%。 最后,赔偿流程。您可以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即可。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误工证明等,以证明您的损失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