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伤骨折该怎么赔偿?


当农民工受伤骨折涉及赔偿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首先要明确赔偿责任主体,一般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或者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在建筑工地工作受伤,建筑公司可能就是责任方。 接下来是确定赔偿的前提——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此外,还有可能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农民工受伤骨折赔偿要按照法定流程,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