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究竟应该在什么时候开始签订呢?
我最近找了份新工作,入职后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心里挺没底的。我想知道具体法律规定下劳动合同该从入职起多久内签,要是公司不按时签有没有什么后果,这对我自身权益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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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天。比如,你到一家公司上班,从实际开始工作的那天起,就算是用工之日了。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明确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个月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例如,你2024年1月1日入职,公司到2024年2月1日还没和你签合同,从2024年2月1日起,公司就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直到签合同或者满一年,但最多支付到2024年11月30日。 最后,如果是劳动者不签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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