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撞到人轻伤该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判定为全责且导致他人轻伤,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轻伤伤者,这些赔偿项目是比较常见的。 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伤者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一般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作为依据。例如,伤者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了药,药费的发票就是计算医疗费的重要凭证。 护理费是指在伤者治疗期间,因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如果伤者需要请护工来照顾,那么护工的费用就是护理费。如果是家属进行护理,也可以按照家属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比如,家属为了照顾伤者请假,请假期间扣掉的工资就可以作为护理费的一部分。 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通常需要以正式的交通票据为依据,比如打车的发票。 营养费是为了帮助伤者恢复身体而给予的费用。法院一般会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具体的数额。比如,医生建议伤者多补充蛋白质,那么购买蛋白粉等营养品的费用就可能属于营养费的范畴。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例如,当地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每天的伙食补助是50元,那么伤者住院期间每天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可能就是50元。 误工费是指伤者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需要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则需要伤者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在全责撞到人轻伤的情况下,赔偿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和相关标准来确定,并且要以合理的票据和证明为依据。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赔偿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