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一的股东有哪些权利?


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哪怕只持有百分之一股份的股东,也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受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首先是知情权。这是股东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的重要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这意味着持有百分之一股份的股东,也可以通过查阅这些文件,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决策等重要信息。比如,股东可以查看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的盈利情况;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知晓公司重大决策的形成过程。 其次是分红权。公司盈利后,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所以,百分之一的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盈利中百分之一的红利分配。 再者是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虽然百分之一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相对较少,但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起到关键作用。例如,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如果其他股东的意见比较分散,百分之一的表决权也可能影响最终的决策结果。 另外,股东还有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虽然百分之一的股东单独不满足这个条件,但可以与其他股东联合起来行使提案权。 最后,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股东还享有诉讼权。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为百分之一的股东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途径。总之,百分之一的股东虽然持股比例较小,但依然拥有多项重要权利,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在公司中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