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伤害不重的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受了工伤,不过伤害不太严重。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是和严重工伤一样的流程吗?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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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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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当发生伤害不重的工伤时,一般的赔偿流程和赔偿项目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伤害不重的工伤,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医疗费用是很重要的一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之,伤害不重的工伤赔偿,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这些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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