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责导致对方成为植物人该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负同等责任,而其中一方因事故成为植物人,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通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来确定。该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在同责的情况下,一般是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成为植物人的受害者,赔偿项目会更加复杂和高额。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护理费则是受害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植物人通常需要长期的专业护理,这部分费用会比较高。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还可能涉及后续的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康复费是为了帮助受害者恢复身体功能而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是购买轮椅、护理床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在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时,需要进行相关的鉴定,如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等。这些鉴定结果将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建议先由双方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险赔偿不足,超出部分再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分担。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