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雇佣的临时工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家亲戚跟着一个包工头在工地干活,没签正式合同,结果干活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要求赔偿,赔偿责任谁来承担,具体能赔哪些项目,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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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雇佣关系性质来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是劳动关系: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现场照片等),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交社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工伤赔偿涵盖医疗费用、陪护人员看护费用、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用、因无法正常上班而产生的工资等待遇。若评定为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补偿。 如果是劳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包工头与临时工属于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要结合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并计算赔偿范围。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陪护人员看护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项目。 此外,如果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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