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在了解三级医疗事故怎么赔偿之前,我们先来明确赔偿涉及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例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额外进行了手术、检查、用药等费用,这些都可以计算在内。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是上班族,因为医疗事故请假耽误工作,那么这段时间减少的工资收入就可以要求赔偿。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在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护工照顾,那么护工的费用就属于陪护费的范畴。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对于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情况,这是一项重要的赔偿项目。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肢体残疾,需要购买轮椅等辅助器具,这些费用可以要求赔偿。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患者因为就医、鉴定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不仅会给患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造成精神上的痛苦,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对此的一种补偿。 赔偿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这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者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然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赔偿问题的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