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没到期该如何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却要和我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一下赔偿的标准和方式,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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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劳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概念,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指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赔偿金则是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就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获得赔偿。 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如果公司合法解除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此外,如果公司存在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解除合同的情况,还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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