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如何赔付车辆损失?


肇事逃逸后车辆损失的赔付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肇事逃逸的机动车已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其次,如果出现机动车不明晰,或者该机动车并未参加强制保险,亦或在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抢救费用已经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若需支付诸如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则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完毕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另外,商业保险方面,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赔偿的。 也就是说,肇事逃逸赔付车辆损失时,先看交强险情况,交强险能赔就在限额内赔;交强险赔不了或不够赔,商业险又因逃逸不赔的话,就由肇事逃逸者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在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时,先行垫付费用的基金,垫付后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