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我在新闻里看到关于死缓的判决,不太明白死缓里的缓刑是什么意思。这个缓刑和普通的缓刑有啥区别吗?死缓的缓刑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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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的缓刑,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刑罚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从法律概念上理解,普通的缓刑是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一定的考验期,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而死缓的缓刑是针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给予两年的缓期执行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缓的缓刑体现了我国刑罚“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既对严重犯罪给予了严厉惩处,又给了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限制死刑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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