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征地未得到补偿该如何投诉?


当遇到修路征地未得到补偿的情况时,了解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征收补偿是有法律保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如果遇到修路征地未得到补偿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投诉。其一,向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征地补偿的落实情况有监管职责。你可以携带相关的土地权属证明、征地协议等材料,前往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信访办公室或者相关科室,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反映情况。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其二,向当地政府的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负责接收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你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或者直接到信访部门接待场所等方式,详细说明修路征地未得到补偿的具体情况。信访部门会将你的问题转交给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并跟踪反馈处理结果。 此外,还可以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这是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专门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在电话中,要清晰准确地说明征地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土地面积以及未得到补偿的具体情况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在投诉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征地公告、补偿协议(如果有)、与征地部门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为投诉和维权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投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