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未成年犯罪如何定罪?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件事,有人教唆一个未成年人去实施盗窃行为。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是怎么定罪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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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成年犯罪的定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就是那些通过各种手段,比如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原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实施犯罪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想办法让别人去犯罪的人。 对于教唆未成年犯罪的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如果被教唆的未成年人达到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教唆者和被教唆者可能会构成共同犯罪。教唆者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处罚,如果教唆者在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就会被按照主犯来处理;如果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则按照从犯处理。而且,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要是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没有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比如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教唆者就不能和未成年人构成共同犯罪。这种情况下,教唆者实际上是把未成年人当作了自己实施犯罪的工具,教唆者单独构成犯罪,并且要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例如,教唆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去盗窃,教唆者就会被按照盗窃罪来定罪处罚。 总之,教唆未成年犯罪的定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综合考虑被教唆未成年人的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以及教唆行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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