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交通道路上撞死人该如何定罪?


在探讨非交通道路上撞死人如何定罪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非交通道路的范围。非交通道路是指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供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比如封闭的小区内部道路、工厂厂区内道路、学校校园内道路等。 当在非交通道路上发生撞死人的情况时,一般不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行为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辆撞死人,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若事故发生在特定的劳动场所,由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撞死人的事故,则可能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要是既不属于生产作业过程,也不存在劳动安全设施问题,仅仅是一般的过失导致他人死亡,那么通常会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总之,在非交通道路上撞死人的定罪需要结合具体的场景、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以及事故发生的背景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