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生产设备如何定罪?
我前段时间因为和厂里老板闹了矛盾,一气之下破坏了厂里的生产设备。现在有点担心会被定罪,想知道这种故意破坏生产设备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定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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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生产设备的定罪主要涉及到破坏生产经营罪。简单来说,破坏生产经营罪就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破坏重要机器设备,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正常秩序的;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数额巨大的;犯罪动机恶劣,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生产停顿,间接损失重大的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有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也就是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进行毁坏等操作。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如果是因为过失导致生产设备被破坏,一般不构成此罪。例如,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而损坏了设备,就不属于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的范畴。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会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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