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非法行医如何定罪?
我没有行医资格证就给人看病了,这是第一次,现在有点担心会被定罪。我想知道初次非法行医在法律上是怎么定罪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心里很忐忑,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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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对于初次非法行医的定罪,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初次非法行医,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情节严重”的标准,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会面临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初次非法行医的定罪并非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如果只是偶尔行医且未造成不良后果,可能主要是接受行政处罚;但如果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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