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别人的商标生产会如何定罪?
我在创业做产品,本来打算用一个自认为不错的商标,但后来发现已经有人注册了。可我觉得放弃挺可惜的,就想着能不能用。现在心里很纠结,也很担心,如果真用了别人的商标去生产产品,到底会怎么给我定罪啊?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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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别人的商标生产,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简单讲就是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要注意,是“同一种商品”,并且是“相同的商标”哦。 从犯罪主体来看,一般主体和单位都可能构成此罪。就是说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事业单位,只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犯罪标准就会构成本罪。主观方面得是故意的,而且目的是为了赚钱,如果是不小心搞错了,那就不构成犯罪。 在法律规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明确指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算“情节严重”呢?一般来说,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还有一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体得根据实际案件判断。而“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等情况。 不过具体的定罪和量刑,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商标的知名度、生产销售的数量、金额,以及给商标权人带来的损失等等。总之,未经许可使用别人商标生产风险很大,千万别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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