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恶意拖欠工资如何定罪,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好几个月没拿到工资了,感觉公司是故意拖着不给。我想知道这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定罪的?具体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公司把工资发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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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恶意拖欠工资,在法律上有可能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首先,来理解一下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明明有能力支付劳动者工资,却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故意不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不支付,并且数额较大,这种行为就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过在实际认定中,对于“数额较大”各地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如果只是一般的拖欠工资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遭遇恶意拖欠工资,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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