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所有资产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家里的所有资产,像房子、车子、存款这些该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资产处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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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资产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处理方式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资产。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专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有约定的,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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