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老太太买东西该怎么处理?
我遇到个事儿,有商家专门骗老太太买东西,那些东西根本不值那个价,就是用各种花言巧语哄着老太太掏钱。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骗老太太买东西的行为会怎么处理呢?我想为老太太们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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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老太太买东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一般的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老太太或者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购买商品的合同,让商家返还已支付的价款。例如老太太被忽悠花高价买了所谓的“神奇保健品”,实际上就是普通食品,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撤销交易。 其次,如果欺诈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商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老太太大量钱财,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比如商家虚构保健品有治疗绝症的功效,骗取老太太高额钱财,就可能触犯此罪。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老太太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三倍赔偿,最低不少于五百元。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欺诈商家进行惩罚。 总之,当遇到骗老太太买东西的情况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形,通过民事途径要求撤销合同、获得赔偿,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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