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刚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面临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一套房子、一些存款和一辆车,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按照什么规则来处理,是双方协商就行,还是有法律规定的分割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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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后两人一起挣的钱或者获得的财物,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该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第一步,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来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怎么分都行。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存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等。这种协商的方式比较灵活,能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 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照顾子女权益,就是如果有孩子,会考虑到孩子的生活、教育等需求,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向抚养孩子的一方倾斜。照顾女方权益,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就业、收入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所以会给予一定的照顾。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一方恶意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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