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后办的公司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婚后办了家公司,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公司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财产、股权会怎么划分,债务又该怎么承担,是我俩协商就行,还是必须得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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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结婚后办的公司在离婚时的处理确实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是公司财产性质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司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那么通常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公司是由一方婚前财产出资设立,婚后继续经营,且该方能够证明公司财产与婚前财产独立,那么公司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不过另一方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工资、奖金等收益,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是公司的分割方式。如果确定公司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各自在公司中的份额。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在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前景良好,盈利能力强,那么获得公司所有权的一方可能需要给予另一方较多的经济补偿。 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要是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最后是公司债务问题。如果公司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且用于公司经营,那么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但若债务是由一方个人行为导致的,另一方可不承担责任。比如一方私自以公司名义为自己的个人债务做担保,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总之,离婚时公司的处理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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