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前期物业到期该如何处理?
当小区前期物业到期后,有多种处理方式。首先要明确,前期物业合同到期,意味着这份合同的效力正常终止了 。
按照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有重要权利和职责。《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表明,业主委员会可以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中就包括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可以和现有的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要是对现有物业不满意,也可以依法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即便前期物业合同期限未满,只要业主方面和新的物业服务人签的合同生效了,前期物业合同就会终止。
如果在前期物业到期后,物业公司拒不搬出小区,这是违约违规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依法退出。
相关概念: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利益,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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