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贸公司虚构亏损该如何处理?

我有一家外贸公司,近期发现有同行通过虚构亏损来达到某些目的。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我担心自己的公司在经营中不小心触碰类似红线,也想了解清楚这种行为的后果以维护市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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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贸虚构亏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外贸公司虚构亏损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虚构亏损就是公司故意编造或夸大亏损情况,通常是为了少交税、骗取补贴或者影响公司股价等不正当目的。 从税收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外贸公司虚构亏损属于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行为,这构成偷税。对于偷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法层面,如果虚构亏损情节严重,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可能会触犯逃税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外贸公司虚构亏损是为了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等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外贸公司虚构亏损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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