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侵权案件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驰名商标侵权案件,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商标所有人可以与侵害方直接沟通,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就赔偿经济损失进行协商,赔偿数额可依据市场情况等确定。 其次,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依据《商标法》规定,工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责令停止侵权,具体包括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二是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侵权方,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等。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相关概念: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