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肇事车辆和人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呢?


当遇到肇事车辆和人的情况,一般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立即停车。一旦发生事故,车辆必须马上停下,停车后要规范操作,比如拉好手刹、关掉电门,打开危险警告灯,若是夜间还需打开侧面指示灯和后部警示灯。这是为了避免造成二次事故,保障现场安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其次,迅速联系警察。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请周围的车辆、行人帮忙报警,要清楚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是否有人员受伤等情况。在警察赶到前,不要随意离开现场。如果情况紧急,还可以拨打附近医院、急救中心或消防部门的电话求助。 然后,及时抢救伤者。如果有人员受伤,要设法将伤者送往医院。除伤者本人不愿就医外,可拦停路过车辆,或拨打急救、医院电话叫救护车。若能在现场进行简单救治,应尽力而为。若用肇事车送伤员去医院,要标记好每个轮胎和伤员的位置,并留人在现场守候。 接着,保护好现场。保持现场原状,对于获取真实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和确定责任至关重要。在警察到来之前,除非是为了救人或保护财产,否则不要随意移动现场的车辆、伤者、物品等,若必须移动,也要标明位置。 再之后,等待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会对现场勘查记录进行复核,无误后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还可能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随后,交通部门会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相关依据可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等规定。 之后,交通部门会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会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通过诉讼解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若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