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投案应该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不投案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使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因此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从行政责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意味着即使肇事逃逸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逃逸者也会面临罚款以及可能的行政拘留。同时,该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一旦肇事逃逸,逃逸者将被吊销驾照,并且这辈子都不能再考驾照了。 如果肇事逃逸的情节比较严重,构成了犯罪,那么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所以,肇事逃逸不投案,逃逸者很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此外,肇事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不管逃逸者是否被找到,受害者都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而逃逸者最终还是要承担赔偿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