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我出的大头。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产会怎么处理?是会平分,还是会考虑首付的情况?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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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产的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通过特定方式取得的,仅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下面分情况来讨论离婚房产的处理方式。如果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在婚后没有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一般属于婚前财产所有者。比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归购买方所有。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像您提到的婚后一起购买的房产,即使首付是您出的大头,一般情况下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也可能会考虑首付的情况以及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房产的处理较为复杂,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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