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农村宅基地该怎么处理?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闲置了,一直空着也怪可惜的。我想了解下对于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国家有没有相关的处理办法?是可以自己再利用,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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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对于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农户可以自行盘活利用。依据《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鼓励农民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比如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农户可以将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这既能够充分发挥宅基地的价值,也能为农户增加收入。 其次,如果闲置宅基地长期无人管理、房屋坍塌或者拆除后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后,该宅基地可由村集体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村民使用。 另外,在自愿的前提下,农户可以将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和办法,农户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既能让农户得到实惠,也有利于村集体对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和规划。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农户进城落户等原因造成宅基地闲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宅基地权益,农户可以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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