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面积不够该怎么处理?
我家房子拆迁,签协议时说的面积和实际测量的面积差了不少,我觉得这不合理,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遇到拆迁面积不够的情况,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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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面积不够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白这涉及到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问题。拆迁安置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及相关权益进行补偿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拆迁面积不够,那么可能会影响到被拆迁人应得的补偿价值。 遇到这种情况,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首先,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因为拆迁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约定。如果发现面积不够,被拆迁人可以主动联系拆迁方,要求其对面积差异进行说明,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按照实际面积重新计算补偿款,或者增加安置房屋的面积等。 若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复核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时,要说明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要求拆迁方按照法律规定和拆迁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房屋测量报告、评估报告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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