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中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在刑事诉讼中,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时,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诉中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首先,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若公民被错误拘留,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司法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公民进行拘留,或者拘留时间过长,在最终确定公民无罪时,公民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其次,错误逮捕也能申请国家赔偿。该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这意味着,若司法机关在证据不足等情况下对公民实施了逮捕,而后续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公民被宣告无罪,那么公民可以就错误逮捕这一情况申请国家赔偿。 再者,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例如,公民被错误定罪并执行了刑罚,后来通过再审程序被改判无罪,那么对于已经执行的刑罚,公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另外,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以及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同样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事,若使用暴力手段或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受损甚至死亡,公民或其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最后,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公民财产采取措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若违法采取相关措施,给公民财产造成损失,公民可以申请赔偿。 总之,在刑事诉讼中,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