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罪该如何处理?
我和邻居发生了点口角,他情绪一激动就开始辱骂我,各种难听的话都骂出来了,我特别生气。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辱骂他人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呢?是不是只要辱骂了就会被处罚,还是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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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里,并没有“辱骂他人罪”这个明确的罪名,但辱骂他人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多种法律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来详细说明处理方式。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辱骂他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就是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所获得的客观评价和应受到他人尊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被辱骂者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他可以要求辱骂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比如,因为对方的辱骂,导致被辱骂者在工作单位的声誉受损,影响了晋升机会,被辱骂者就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从行政责任方面讲,辱骂他人的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就是指在很多人能看到或者听到的公开场合进行辱骂。比如在商场、大街上辱骂他人,就属于公然侮辱的情况。 要是辱骂行为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比如,因为辱骂导致被辱骂者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辱骂者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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