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该如何处理?

我在公司经常加班,可公司从来没给过加班费。我不太清楚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面对这种情况,具体能采取什么办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怎样才能让公司把该给的加班费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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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比如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员工关系协调机构等,友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看能否协商解决问题。 其次是投诉。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33这个劳动者维权热线。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再者是仲裁。劳动仲裁是比较有力的维权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依据此条规定,通过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最后是起诉。若前面几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标准工时制:一般规定劳动者一周上五天班,每天工作八小时等,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工作的属于加班。 综合工时制: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报酬。 不定时工时制: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也不受固定时数限制,是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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