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质量差该怎么处理?
买了新房本是件开心的事,可遇到质量差的情况就很闹心。比如墙面渗水、地面空鼓等问题影响了正常居住。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途径可以解决,能不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退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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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新房质量差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复。这是比较常见且温和的解决方式,通过沟通让开发商认识到问题并积极解决,保障房屋后续能正常使用。 如果经过整改后,仍然无法满足双方先前约定的标准,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损失的请求。例如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且严重妨碍正常居住用途的情况,购房者就有此权利。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其中规定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另外,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这是为了保障购房者在遇到严重质量问题时的合法权益,让购房者能够摆脱质量差房屋的困扰。此规定的依据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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