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恶意举报该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实名恶意举报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下面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对实名恶意举报的处理方式。首先,从民事角度来看,实名恶意举报可能构成对被举报人名誉权的侵犯。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当举报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被举报人名誉时,就侵犯了其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例如,如果恶意举报导致被举报人社会评价降低,使其遭受精神痛苦,被举报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举报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次,从行政角度分析,如果实名恶意举报扰乱了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举报人进行处罚。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比如举报人故意提供虚假线索,让行政机关进行不必要的调查,浪费了行政资源,就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最后,从刑事方面来说,如果实名恶意举报情节严重,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可能会构成诬告陷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这意味着,只有举报人主观上具有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故意,并且客观上实施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才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当遭遇实名恶意举报时,被举报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举报内容、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既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举报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