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帮信罪自首会如何处理?


首先来说,什么是自首呢?《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就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论。 对于涉嫌帮信罪自首的情况,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要是犯罪较轻的话,甚至可以免除处罚。帮信罪呢,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自首后减刑幅度的确定,不同情形有所不同。比如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没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发觉,但没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 另外,如果构成帮信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是可以宣告缓刑的,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总之,自首是一个积极的行为,对于涉嫌帮信罪的人来说,能体现较好的认罪态度,在量刑时法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