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别人东西交付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鬼迷心窍偷了别人的东西,现在想要把东西交付给失主,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处理我,我很担心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我这种偷了东西后又交付归还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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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里涉及的几个法律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说的“偷别人东西”,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你提到偷了东西后又进行交付归还,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退赃行为。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也就是说,如果你积极主动地将偷来的东西交付归还,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这个情节,适当从轻处罚。 另外,如果盗窃的数额较小,尚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样,主动归还财物的情节也可能会影响处罚的轻重。 综上所述,偷别人东西后交付归还,在法律上会根据具体的盗窃数额、情节以及退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处理。如果你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归还财物,这在法律评价中是一个有利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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