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应对?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标识,代表着企业的信誉和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然而,有时会出现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应对。首先,我们要判断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属于恶意抢注。恶意抢注通常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我们能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就有了维权的基础。如果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内,我们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提出异议时,我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我们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就已经在使用该商标,并且该商标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力。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产品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商标使用的照片等。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我们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在请求宣告无效时,同样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与抢注方进行协商解决。尝试与对方沟通,说明该商标对我们的重要性,看是否能够达成转让商标的协议。但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以防后续需要作为证据使用。总之,当商标被抢注时,我们要及时采取行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经营中,我们也应该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申请商标注册,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