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性骚扰无法立案该怎么处理?

我遭遇了性骚扰,去报案后却被告知无法立案,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立案,也不知道后续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性骚扰无法立案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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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骚扰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性骚扰且无法立案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首先,我们要明白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性骚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遇到无法立案的情况,我们可以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所以,当你得到不立案通知后,若对该决定不服,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同时,你还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比如保留与性骚扰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这些电子数据可以直观地反映骚扰的内容。如果有目击者,要记下他们的联系方式,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形式。现场的监控视频更是有力的证明,如果事发地有监控,应及时与相关管理方联系获取视频资料。 若公安机关坚持不立案,你还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另外,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性骚扰者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你之前收集的证据将起到关键作用。总之,在遭遇性骚扰无法立案时,不要灰心,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依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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