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该如何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后对结果不满意,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想了解有哪些途径可以继续维权,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以及需要注意些什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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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劳动仲裁,处理方式要根据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分。
对于劳动者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等,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起诉。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劳动者不服同样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若对终局裁决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对于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终局裁决:指在某些特定劳动争议情形下,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非终局裁决:除了终局裁决情形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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