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没钱还该如何处理?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没有钱还,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若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可和债主商量分批还贷,延长还贷期限或适当减少债务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所以从法律规定看,协商还款是有依据的,债权人有可能基于实际情况同意协商方案。 其次,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协商,那么可能会面临诉讼。当被起诉后,务必积极应诉。在庭审中争取达成分期或定期还贷协议。积极应诉能让法院了解自身的还款意愿和实际困难,增加达成有利协议的可能性。 要是法庭拒绝了分期等请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数还款,而自己确实无钱可还,即便对方胜诉,法院执行人员在确认没有还款能力时也无法执行。不过,如果有还款能力却故意拖欠,债主可申请强制执行。这里的强制执行属于民事责任,比如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等方式 。 另外,在法律上,如果存在担保人,当债务人无法承担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担保人站出来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确实无钱可还,但并非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这种情况下不用担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司法拘留。但要是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责。 相关概念: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