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卫才不算互殴行为?


在探讨如何防卫不算互殴行为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互殴和正当防卫的概念。互殴指的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进行的互相打斗行为。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判断防卫是否属于互殴,关键在于看防卫的意图和行为的合理性。如果防卫人是出于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且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就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以下几点有助于判断防卫是否属于互殴: 第一,防卫行为的起因。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双方只是因为口角等原因,互相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进而发生打斗,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互殴。例如,两人因为小事发生争吵,然后都动手打人,这种情况一般就属于互殴。但如果一方突然毫无缘由地对另一方进行攻击,另一方为了保护自己而还手,那么还手的行为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第二,防卫行为的时机。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再进行所谓的“防卫”,则可能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对方已经停止攻击并转身离开,这时再去攻击对方,就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可能被视为报复行为,甚至可能构成互殴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防卫行为的限度。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一般是指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程度。例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防卫人却用凶器将对方重伤,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可能构成互殴或其他犯罪行为。但如果面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持刀行凶等,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四,防卫人的主观意图。防卫人必须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防卫行为。如果防卫人具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即使对方先动手,也可能被认定为互殴。例如,明知对方实力较弱,故意激怒对方先动手,然后借机对对方进行攻击,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可能涉及防卫的情况,建议尽量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总之,正确理解和运用正当防卫制度,既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