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如何界定?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准确区分它们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介绍它们的界定方法。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而合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其次,两者在主观故意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合同欺诈的主观故意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意思表示,其目的通常是为了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不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合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根本目的,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打算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对方的财产。 从行为性质来看,合同欺诈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被欺诈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欺诈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合同诈骗则是刑事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一旦构成合同诈骗罪,犯罪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 在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合同欺诈还是合同诈骗,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意愿、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欺骗行为的程度以及是否给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失等。例如,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只是在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欺诈手段来获取更多利益,但最终还是履行了大部分合同义务,这种情况更可能被认定为合同欺诈。相反,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打算,只是通过虚假的合同骗取对方财物后逃匿,那么就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总之,准确界定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