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别人后房贷由谁来还?
我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了,但是之前房子还有房贷没还完。我不太清楚现在这房贷到底该我接着还,还是由过户后的那个人来还呢?我有点担心后续因为这个房贷还款问题产生纠纷,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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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过户给别人后房贷由谁来还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房贷”的概念,房贷就是购房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钱买房,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逐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一种债务。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最初的房贷合同里,是你和银行签订的,那么你就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款的义务。即便房子过户给了别人,如果没有经过银行同意变更还款人,你依然是法定的还款责任人。也就是说,在没有完成债务转移手续的情况下,银行只会找你要求偿还房贷。 若想让过户后的新业主来还房贷,这就涉及到债务转移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所以,你需要和新业主一起到银行,向银行提出债务转移的申请,银行会对新业主的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如果银行同意了,三方签订相关的债务转移协议,之后房贷就由新业主来还。 另外,如果没有经过银行同意就私自约定由新业主还款,这个约定只在你和新业主之间有效,对银行没有约束力。要是新业主不按时还款,银行还是会找你追讨,你在偿还房贷后,可以依据你们之间的约定向新业主追偿。所以,房子过户后房贷由谁还,关键在于是否完成了合法的债务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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