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发明专利侵权?


要判断是否构成发明专利侵权,一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发明专利侵权。简单来说,发明专利侵权就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判断发明专利侵权通常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比如,一项专利的权利要求包含A、B、C三个必要技术特征,而被控侵权产品也具备A、B、C这三个技术特征,那么就很可能构成侵权。 在实践中,还存在等同原则。当被控侵权物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也应认定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例如,专利中采用的是螺丝固定方式,被控侵权产品采用的是卡扣固定方式,二者实现的都是固定功能,效果基本相同,就可能适用等同原则认定侵权。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行上述行为,就可能构成发明专利侵权。 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比如,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等情况。





